跨縣市代收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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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服務說明:
不動產坐落全國各縣市轄區之申請案,民眾得選擇親自到該縣市登記機關或新竹市地政事務所送件,由該所人員核對送件人之身分,再利用郵遞方式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送交土地管轄所辦理後續作業,案件辦理完成後再將相關文件寄還予申請人,達到類似跨縣市送件效果,除解決民眾因工作繁忙無法親赴機關送件困擾外,並可節省大量的交通及時間成本。
二、合作縣市:全國各縣市地政事務所
為使民眾不受轄區限制達到便利洽公之目的,新竹市地政事務所自104年1月28日起陸續與下列縣市政府合作「跨域好厝邊」便民服務計畫:
●跨越海峽合作縣市:金門縣、連江縣、澎湖縣。
●跨越山脈合作縣市:花蓮縣、臺東縣
●北北基桃宜合作縣市: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、宜蘭縣。
●其他跨越合作縣市:新竹縣、雲林縣、臺南市、苗栗縣、臺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、嘉義縣、嘉義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。
三、服務項目:
●土地登記案件。
●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案件。
●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四條所定之複印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。
●複印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申請書原案。
●依檔案法規定申請複印之公文。
●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。
●人工登記簿謄本。
●利害關係人申請之異動索引、異動清冊。
●複印信託專簿、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及土地使用收益限制約定專簿。
●代理人送件明細表。
●土地複丈成果圖補發。
●實價登錄「表單登錄、紙本送件」案件。
●地籍異動即時通。
